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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訊息公告
【長照LV2】112年度長期照護職能治療專業人員培訓(Level 2)課程

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

112年度長期照護職能治療專業人員培訓(Level II)課程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高雄醫學大學職能治療學系
  • 課程目的與說明:衛生福利部於民國99年初召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規劃」會議,完成三階段系列課程的規劃:(1) Level Ⅰ 共同課程,共18小時,是各專業人員入門長照領域的基礎課程(現可由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數位學習平台線上學習及取得證明)。(2) Level Ⅱ 專業課程,由各醫療專業依各別專業領域需求制訂32小時課程,強調專業照護能力(99年度至今由本會辦理)。(3) Level Ⅲ 整合性課程,強調跨專業合作及服務品質增進等議題,以強化跨專業整合能力為主。

111 年 9 月 2 日衛福部長照司發佈『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 辦法』修正條文,其中第9條附表規定,專業服務(以下簡稱C碼)之服務完成指標須依衛福部公告之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基此,衛福部配合前開規定於112年1月9日公告修正「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訂有執行專業服務照顧組合CA07、CA08、CB01-04、CD02之專業服務人員應完成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II衛福部衛福部1102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之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 III)。

並於112年2月6日衛部顧字第1120101605號函釋中第三及第四條說明,依110年5月28日衛部顧字第1101961102號函釋完成衛福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4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簡稱8+4課程)於提供專業服務時仍須依據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訓練課程,且該等人員最遲於112年8月31日(含)前完成Level II及Level III訓練課程。

本課程為職能治療專業人員之 Level II 課程,依據110 年 2 月 25 日衛部顧字第 1091963201 號函修訂之課綱規劃課能內容,期能培訓具備長照服務知能與熱誠之職能治療專業人員,以因應我國目前長期照顧服務之大量需求。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中規範之復能專業服務,輔具購置、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及預防及延緩失能方案等社區型態服務,以及長期照護與社會福利機構等,均需要職能治療專業的投入,期望能為邁向高齡社會的本國儲備質量兼具之職能治療師投入長期照護體系。

本課程將介紹長照服務之理念與模式(瞭解與醫療體系之差異),強調復能之核心概念,並以案例與實務說明的方式,介紹居家、社區、及機構中如何進行復能導向之實務工作,包含評估、介入、溝通與互動、安全措施、品質監控、業務開發等。個案介紹將涵蓋長期照護體系中常見之失能、失智、兒童、精神疾患、等類型,及一般長者之健康促進工作。

  • 課程日期:112年4月22、23日,112年5月6、7日(星期六、日)共四天32小時課程。(時間詳如課程表)
  • 課程地點:
    1. 台北場: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急診大樓八樓大禮堂
    2. 高雄場:高雄醫學大學濟世大樓CS301教室
  • 參加對象:需為職能治療師,且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I。另因名額有限,優先錄取領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服務小卡),且實際於長照體系服務者,但會保留部分名額給應屆畢業或初取得職能治療師資格者。
  • 參加名額:
    1. 台北場:180人
    2. 高雄場:180人。
  • 注意事項:
    1. 報名時需檢附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I)完訓證明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服務小卡),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臺灣職能治療學會(tota@ot.org.tw),信件標題請標註報名場次及姓名,例:【112年長照Level II課程證明-台北場-陳○○】。
    2. 現正於長期照護、身心障礙機構工作,或參與社區中長期照護實務工作者,請於報名註明服務單位或參與業務,經確認後,優先錄取。其餘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之。
    3. 需全程參與課程並通過隨堂及課後測驗(通過分數為80分)。
    4. 本次課程共4日,需全程參與方給予學分與通過資格,不接受跨區補課
    5. 案例分組討論預計10人1組,將安排資深工作專家或學者引導討論。
  • 報名費用:
    1. 本會會員:2,600元
    2. 非本會會員:3,000元
  • 報名/繳費方式:
    1.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民國112317於學會網頁線上報名,並檢附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I)完訓證明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服務小卡)始視為完成報名手續信件標題請標註報名場次及姓名。以台北場例:【112年長照Level II課程證明-台北場-陳○○】。
    2. 資格審查與公告:本會將於民國112324公告並通知審查通過之台北場及高雄場報名者並通知繳費,並刪除不符資格名單再釋出報名名額,繳費期限為112年04月07日。
    3. 本會將於民國112年04月12日公告最終錄取名單於本會網站上,請自行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4. 繳費方式:以虛擬帳號方式至 ATM或網路銀行繳費。合作金庫代碼006-虛擬帳號1347111-加身分證字號後9碼(不含英文),共16碼。

例如:身分證號為A123456789,繳款帳號則為006-1347111-123456789

  •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全程參與並通過測驗者將可獲得職能治療師繼續教育學分38.4點。本會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年6月6日局考字0910022204號函核准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學習機構,可認證學習時數。
  • 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全程參與並通過測驗者給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38.4點。
  • 其他事項:本會提供講義;午餐須自理(可協助訂餐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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