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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公告

2022.08.25
協助公告
新北市111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第2次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新北市111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第2次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4條。

(二)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四)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二、甄選類別及名額:

(一)專任物理治療師2名。

(二)專任職能治療師1名。

以上各類專業人員除正取名額外,依錄取標準,得備取名額專任物理治療師至多4名;專任職能治療師至多2名。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認定。本年度倘有出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得依備取順序通知備取人員報到。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資格:

(一)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1.具報考類別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法領有治療師證書者。

2.曾任報考類別之專業工作2年(不同單位年資得累計)以上經驗。

(二)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三)每人限報考一項專業領域(若持有2張以上不同專業領域證書者,仍限選一項專業領域專長報名,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

  1. 報名人員需確保報名資料正確,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資料造假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相關規定請參閱附錄)

  2. 因業務內容有服務市內學校之交通需求,自備交通工具者為佳。

四、報名方式與應繳證件: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以掛號寄送報名表、相關證件影本。

1.時間:111年9月9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

2.寄送地點及連絡電話:

收件人:新北市立新北特殊教育學校 (林口特教中心)。

地址:24446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425號。

電話:(02)26007210分機102。

信封註明:「新北市111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第2次甄選 蕭老師收」。

(二)應繳報名資料證件:

1.甄試報名表1份,含工作經歷內容簡要說明。

2.繳交下列證件影本,並請於第二階段當日攜帶正本,於報到時驗畢歸還。

(1)最高學歷證書。

(2)專業證照(報考類別治療師證書必附)。

(3)服務證明(尚未取得者請檢附切結書)。

(4)役畢證明或免役證明(男性必附)。

3.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查閱同意書。

4.其他有利於錄取資料,如以下資料(無則免附):

(1)大學以上成績單。

(2)職業輔導評量人員資格。

(3)輔具評估人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兒童相關專業治療服務證明。

(4)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研習)或其他兒童、早療、特教相關研習時數證明。

五、甄選方式及內容:

(一)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1.經初審資料審查符合及其經歷符合用人需求者,每一類別依下列條件計分比序,擇優至多各6名進入第二階段,若應徵人員未符合用人需求時,本局得予從缺。

(1)具輔具評估人員訓練結業證明書,計3分。

(2)具學校教育系統一學年以上服務證明,計2分。

(3)具職業輔導評量人員資格,計2分。

(4)具身心障礙機構服務證明,計1分。

(5)具教育系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研習)研習時數證明,計1分。

(6)具相關工作經驗年資,每滿1年計1分。

2.本局將於111年9月16日(星期五)16:00前公告進入第二階段名單本市特教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ec.ntpc.edu.tw)項下公告,並於同日以電子郵件寄發第二階段准考證供考生自行印製。

3.資格不合格或未獲第一階段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第二階段(口試及模擬評估問答):

1.時間:於111年9月24日(星期六)依公告指定之時間報到後,進行口試。

2.地點:新北市林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新北特殊教育學校內,地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425號)。

3.內容:教育系統相關專業人員服務工作實務。

4.應考程序:

(1)通訊報名者檢驗相關資料正本。

(2)個案資料閱讀 (20分鐘)。

(3)口試(含模擬評估問答,30分鐘)。

5.成績計算:

(1)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倘最後錄取名額為同分者,則優先錄取具甲類輔具評估人員證書者。

6.第二階段通過名單及新進人員說明會資訊於111年10月5日(星期三)下午6:00前於本市特教資訊網,不提供查榜服務。

7.注意事項:第二階段應試時請攜帶准考證及足資證明身分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備查。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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