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公告
2022.08.25
協助公告
新北市111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第2次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新北市111年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第2次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4條。
(二)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四)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二、甄選類別及名額:
(一)專任物理治療師2名。
(二)專任職能治療師1名。
以上各類專業人員除正取名額外,依錄取標準,得備取名額專任物理治療師至多4名;專任職能治療師至多2名。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認定。本年度倘有出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得依備取順序通知備取人員報到。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資格:
(一)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
1.具報考類別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法領有治療師證書者。
2.曾任報考類別之專業工作2年(不同單位年資得累計)以上經驗。
(二)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三)每人限報考一項專業領域(若持有2張以上不同專業領域證書者,仍限選一項專業領域專長報名,且一經報名後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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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員需確保報名資料正確,且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資料造假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相關規定請參閱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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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業務內容有服務市內學校之交通需求,自備交通工具者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