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辦課程】113年度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3)
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113年度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 3)
壹、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
合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
貳、課程簡介:
本課程之辦理,依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112年2月0
6日衛部顧字第1120101605號函, 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9條附表規定,專業服務(以下稱 C碼)之服務完成指標須依本部公告之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 基此,本部配合前開規定於112年1月9 日公告修正「 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訂有執行專業服務照顧組合CA07、CA0 8、CB01-CB04、CD02之專業服務人員應完成長期照顧 專業課程(LevelⅡ)及本部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 091963201號公告之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Ⅲ)。
而曾依衛福部110年5月28日衛部顧字第1101961102
號函,自110年1月1日起,凡執行CA07、CB01- CB04、CD02者, 應完成本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 練8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4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 始得提供服務。 該等人員仍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 定完成LevelⅡ及LevelⅢ,以維護專業服務品質。
本會具有辦理多次長照LevelⅡ及LevelⅢ經驗,
今年依據衛福部公告之整合課程(Level Ⅲ)課程綱要,特邀請產、經、學界重磅師資辦理跨專業整合課程。 本課程為期三天,共24小時,三天均要全程參加, 且要在同一場地上課,才能獲得完訓證明。
本次課程主軸為跨專業整合性個案分組討論,
共安排八種長照場域常見案例進行討論; 也特別安排講師對於大家較不熟悉的精障和高風險兩種個案的種類、 特性及注意事項進行簡介補強。此外, 有三小時行政及資源管理課程,將介紹(1)長期照顧財務補助、 稅務及保險(2)如何有效透過資訊系統增進人員及品質服務管理; 此外,也將介紹112年公告修訂版的復能操作指引的修訂重點。 課程規劃內容豐富,精采可期,絕對值回票價。
參、培訓對象(人數限制72人):
(一)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Ⅰ)及專業課程(
LevelⅡ)之各類醫事人員、社工人員、 照管人員及A單位個管人員。 (二)優先錄取對象:合協辦單位會員。
肆、課程日期與地點:
日 期:113年 5月26、6月1、2日
地 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新北市衛生局8 F會議室)
伍、課程費用(含電子講義、電子證書):
(一)非會員報名費:3000元
(二)會員報名費:2500元(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
會、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學會、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 (三)【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入會申請書】
陸、報名資訊:
(一)最新課程資訊請參考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臉書http
s://www.facebook.com/LTCPTA
(二)報名請至BeClass https://www.
beclass.com/rid= 284d7c065fa485a3c80b線上報名。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開放報名至額滿為止。
(三)請於錄取通知後再行繳費。錄取通知公告後 3 天內完成匯
款,如未完成繳費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不再另行催繳。若先行繳費而未經錄取,退款手續費將須自付。
(四)聯絡窗口:朱秘書 03-2118800#3740(
週一~五 9:00~12:00、13:00~17:00)
柒、學分及證書:
1. 主辦單位將協助申請長照人員積分、OT、PT醫事人員繼續
教育積分,其他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同職類實際參與課程學員達到 該場次總人數15%含以上員額, 主辦單位才協助申請該職類之積分。 2. 需同一地點場次完成三天課程,始可獲得長照人員積分及長照
LevelⅢ證書。 3. 請注意,上傳之 LevelⅡ 證書必須是原專業職種完訓
證明,若不是,而未來經衛福部審查不符原專業職類資格, 本會恕不負責補辦完訓證明。
捌、注意事項:
※欲報名參加本次課程之學員,請務必詳閱、遵守下列事項:
(1)為維護課程品質及訓練規定,
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當天是否能夠全程參加,曠課、遲到、早退超過 20分鐘或冒名頂替者, 該次訓練長照人員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請勿以搭乘交通工 具時間或其他個人事件為由,要求提前離開)。 (2)本課程上下課之簽到及簽退皆為本人親自親簽,不得代簽。
參加學員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並依規定辦理簽到/退, 始取得結業證書。 (3)報名時請提供有效之E-mail信箱,以利本會於課後以e
mail寄發LevelⅢ電子證書,若需要紙本證書, 請於課程最後一天至報到處登記並附回郵信封和100元工本費。電 子證書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本學會將收行政工本費500 元。 (4)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5)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課程之權利。
(6)為維護學員權益,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含嬰幼兒)。
(7)如遇天災,例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
本會將另行通之擇期舉行。 (8)本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研習會相關作業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9)研習地點不提供停車位,敬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並自備環保杯,現場不提供紙杯,亦不提供午餐及點心。 (10)因應防疫應請全程佩戴口罩,請學員自備口罩。
(11)若報名課程人數不足當場預訂總開課人數的1/3,
本學會保留開課與否之權利。
玖、退費:
(1)於上課前28天(含)以上告知者:退70%費用。
(2)於上課前21天(含)以上~前28天(含)告知者:退50
%費用。 (3)開課前21天(含)者,恕無法退還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