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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5.04.02
訊息公告
2025年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選拔(5/1~6/30)

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

2025年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選拔

 

一、目的: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表揚大專院校職能治療臨床實習表現優異之學生會員,敬謹公開選拔2025年度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給予獎勵與表揚。

二、辦法:依據本會「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評選要點」辦理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選拔。

三、對象:當學年度職能治療學系(科)(組)(所)畢業學生,且申請職能治療臨床實習之當學年度為【本會學生會員】,得經推薦為本會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獎候選人

四、獎項: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獎:擇優錄取

五、申請日期: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受理申請。

六、申請方式:

1、請詳閱並依照本會「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評選要點」,完整填寫【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申請表】,包括申請人簽名;同時檢附【佐證資料或證明文件】,如大四臨床實習課程成績之成績單、臨床實習表現成果具體優良事蹟佐證資料等,請全數彙整後掃描成一份PDF檔案格式(檔案大小不得大於25MB,並不得超過100頁;圖文字體應清晰可見,如模糊不清難以辨識恕難認定)。

2、【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申請表】及【佐證資料或證明文件】,請以e-mail電子郵件方式寄到本會電子郵件信箱(tota@ot.org.tw),並在電子郵件中標題註明【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申請】。

3、關於【推薦函】,應由三個不同梯次臨床實習單位之職能治療臨床實習計畫主持人或臨床教師擔任推薦人具名推薦填寫內容後,每一個推薦人應另將推薦函裝入信封後封口並於「封口處簽名或蓋章」具名彌封,並於申請期限內紙本郵寄到「100005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9號5樓之3.社團法人臺灣職能治療學會」收。

4、申請日期認定係以電子郵件以收件日為準,郵寄以郵戳為憑。

5、繳交申請表、推薦函及相關佐證資料送至本會審查後恕不送還。

七、評選程序:

1、申請人應於申請時間內檢送推薦函、申請表及佐證附件等,並依本會公告方式逕送本會進行審核,逾期恕不受理。

2、評審方式:本會專業品質委員會組織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學生評選小組,本小組設總召集人一名,由理事長擔任;委員四至六名,專業品質委員會主任委員為當然委員,其他委員由理監事或專業品質委員會中聘任。本小組進行審查討論,遴選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學生若干名,經本會理監事會複審決議通過。

八、評選標準

1、臨床實習表現及成績

2、其他優良事蹟

3、加分項目:臺灣職能治療學會學生會員身分年資

九、獎勵及表揚:

得獎者將於本會年度會員大會中獲頒獎牌及獎狀,當年度獲獎名單公告於本會官網並發函至就讀學校,以資表揚。

十、獲獎者如有憑空捏造虛偽不實之事蹟或佐證,或臨床實習期間出現不法之情事,經有關就學單位、政府或司法機關查證屬實,或由相關人士向本會提出證據檢舉後經由本會組織相關小組查證屬實,嚴重影響職能治療專業形象者,本會得撤銷或廢止其獲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相關獎勵。

十一、評審結果本會保有解釋的權利,本會「優良職能治療臨床實習學生評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之最新規定辦理,並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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