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線上課程(同步、非同步)審認原則。
※※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不接收申請開課單位內訓課程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9日衛部顧字第1111960929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防疫措施,減少疫情期間群聚,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訓練(含Level II、III)之進行,除含實務操作或情境演練之課程或另有規定外,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實體課程進行方式亦得以直播視訊方式進行。
三、以直播視訊方式進行長照繼續教育積分課程,並符合以下說明所定實施要件者,其積分審認方式與實體課程相同,參加者每小時積分一點,擔任授課者每小時積分五點。為確保學員學習成效,採用直播視訊方式者,其繼續教育課程辦理及積分之採認實施要件如下:
(一)課程名稱須加註「直播視訊課程」字樣。
(二)辦訓單位須以視訊會議軟體辦理直播視訊課程。
(三)為確保講師能掌握學員學習成效,人數不宜超過50人。惟如有人數上限規定者,如「口腔內(懸壅垂之前)及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30人為上限)、「BA08-足部照護10小時訓練課程」(20人為原則)、「照顧實務指導員」(30人為原則),仍應依其訂定之課程人數上限規定。
(四)學員須全程參與課程,不得隨意進出教室,課程開始後30分鐘或逾該課程總時間1/4,不得接受學員進入教室上課;離開教室超過30分鐘或逾該課程總時間1/4,該堂課不列計積分。
(五)學員須以真實姓名登入教室,需修畢完整課程內容並採線上簽到退方式(依該認可單位規範辦理),且為供認可單位查核,直播視訊課程須全程錄影錄音,學員須全程開啟鏡頭,確保為本人全程上課,始得採認積分。
(六)直播視訊課程應維持其互動性,並可利用線上評核方式確認學習成效,且應留有紀錄供認可單位查核,通過測驗之學員始得送請辦理積分採認。
※線上評測不是滿意度調查!
(七)如屬個案研討之課程,則應有帶課講師,分組帶領學員討論之機制。
四、長照人員於直播視訊課程期間(含課間休息暨午休)不得提供長照服務,若經查有提供服務之情事,除由認可單位取消長照人員已採認之長照繼續教育積分外,亦不核給課程期間之長照照顧服務費用,如已取得特殊訓練之註記亦將予以取消註記,請各地方政府確實轉知所轄機構督導所屬人員。
五、 為確保線上課程教學成效,申請單位應於申請時說明評估教學方式,並將評核資料於課後一併彙整寄給學會備查。
六、 申請時評估教學方式的說明須至少包含以下要件:
同步直播課程
1.學員需修畢完整課程內容,請說明線上簽到與簽退之實施方式 。
2.視訊課程應維持互動性,請說明可以佐證師資與學習者間之互動情形的方式。
3.為確認學習成效,主辦單位需設計線上評核系統(例如Google測驗表單),且應留有紀錄供本會查核,通過測驗之學員始得送請辦理積分採認。
4.如屬個案研討之課程,則應有帶課講師,學分送審時需提出分組帶領學員討論之機制,供本單位查核。
※線上評測不是滿意度調查!
七、 課程主題與內容若以實務操作為主者,恕無法以線上課程審認之。
八、 本會僅受理申請「開課前30天以上」之積分申請。
九、 請開課單位於申請前詳閱「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審查作業程序」規定。申請積分請完整填妥長照積分申請表及備妥相關文件後發信至本會信箱,為防止遺漏信件,來信主旨請註明:【長照積分申請】
※請開課單位依照申請表內容詳細填寫(課程內容、講師資料務必詳填),請勿擅自更改格式或是拿其他審查單位申請表直接送本會審查,若發現一律退件!
十、課程若因疫情原因需更改時間,請務必發信通知;重新送審時,請務必要回信通知本會。
十一、 課程結案資料於課後兩周內備妥發信至本會。
1.課程簽到退紀錄(簽到、簽退時間)、若一整天的課程請至少簽到三次(上午簽到、 下午簽到、簽退)
2.學員線上評核成績
3.講義電子檔
4.上課課程畫面截圖或錄影(需有學員與講師互動並含在線人員畫面)
十二、 申請通過與否以本會審查小組決議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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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8月9日衛部醫字第1101664934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防疫措施,有關原以實體方式辦理之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課程,自即日起得以直播或視訊方式進行。
三、為確保線上課程教學成效,申請單位應於申請時說明評估教學方式,於線上系統申請時,複製以下資訊並填妥貼於活動備註欄,以利審查:
1.視訊課程使用平台或軟體名稱 (請填寫平台或軟體名稱)
2.線上簽到及簽退方式說明 (請說明)
3.如何確保學員完成完整課程內容之機制 (請說明)
4.如何與學員互動方式 (請說明)
5.線上評核機制 (請說明)
6.如屬個案研討之課程應有帶課講師分組帶領學員討論之機制 (若有的話請說明)
四、承上,同步直播課程請注意
1.學員需修畢完整課程內容,請說明線上簽到與簽退之實施方式 。
2.視訊課程應維持互動性,請說明可以佐證師資與學習者間之互動情形的方式。
3.為確認學習成效,主辦單位需設計線上評核系統(例如Google測驗表單),且應留有紀錄供本會查核,通過測驗之學員始得送請辦理積分採認。
4.如屬個案研討之課程,則應有帶課講師,學分送審時需提出分組帶領學員討論之機制,供本單位查核。
※線上評測不是滿意度調查!
五、課程主題與內容若以實務操作為主者,恕無法以線上課程審認之。
六、本會僅受理申請「開課前30天以上」之積分申請。
七、課程若因疫情原因需更改時間,請務必發信通知;重新送審時,請務必要回信通知本會。
八、課程結案資料於課後兩周內備妥發信至本會。
1.課程簽到退紀錄(簽到、簽退時間)、若一整天的課程請至少簽到三次(上午簽到、 下午簽到、簽退)
2.學員線上評核成績
3.講義電子檔
4.上課課程畫面截圖或錄影(需有學員與講師互動並含在線人員畫面)
十、申請通過與否以本會審查小組決議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