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進階Q&A
不行,如:同一研究發表、演講、衛教、行政職務等,僅能用於一進階層級的申請。
效期逾期者得於本辦法公告施行後兩年內,提出換證申請,申請時需具6 年內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達120 點以上之證明,申請OT3 及OT4 換證者,需另附臨床/社區實務教師證書或師資培育積分10 點(不限實體或線上課程)。換證費本會會員新台幣參佰伍拾元,非會員壹仟元整。
無臨床/社區實務教師證書者,可使用師資培育積分10點(不限實體或線上課程)。
因為OT3, 4除須具備一定專業能力外,尚須注重教學、研究及管理能力的訓練。專業能力以6 年內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達120 點以上之證明呈現,而教學、研究及管理能力則以臨床/社區實務教師證書或師資培育積分10點呈現。
換證期限延長至2023年年底。
全職者以執業起始至申請認證時合計之月數計算,達15日或超過15 日未滿一月者,以一個月計算,未滿15 日不予計算;滿12 個月為一年,兼職每週執業20 小時以下者,以二分之一計算。
以機構在職(服務)證明正本或離職證明影本為佐證資料。
在各醫療、社會福利、勞政、教育、社區、長照等體系中,與職能治療相關之實務年資,並參與職能治療專業組織(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職能治療師公會)均可採計:
- 有執業登記者:以執業年資採計。
- 無執業登記者:需同時提供職能治療相關業務證明及年資、臺灣職能治療學會會員年資方得採計。
2023 年(含)以前提出申請,於「一、專業服務年資」認證資格可直接以服務年資採計,無需從最低層級開始申請,然其餘二、三、四、五認證資格仍須依本辦法執行。
於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系統下載上課紀錄,僅採計有效積分。
1.本會主辦課程:2021年3月起,簡章均有說明該課程可採計進階制課程之分類及點數,如:專業能力技術課程16.8點。2017-2021年之課程分類請見學會網站之繼續教育區。
2.非本會主辦之課程,由團體向本會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者,每月底於本會網頁最新消息公告各課程屬進階制課程之分類及積分,如下圖。
3.非本會主辦之課程,由個人向本會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者,本會將以E-mail告知其課程分類及點數。
4.若非上述範圍之課程,請提供課程之佐證資料,如:課程簡章及講義內容,以利審查。課程分類參考如下:
- 教學或輔導課程:開課單位須為醫策會認定之機構,課程包含精進以下能力之主題-課程設計、教學技巧、教學評估技巧、教材製作、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教學、溝通及輔導、創新教學、教師教學經驗分享。
- 管理或研究/實證課程:包含精進以下能力之主題-管理、專案撰寫、財務、研究方法、實證、統計、論文寫作。不包含參與學術研討會及雜誌通訊課程之積分。